聖經

 

                                                           

 

你知道全世界最暢銷的書是那一本嗎如果你說是聖經,那你就答對了! 聖經的譯本之多及讀者之廣,世界上沒有任何一本書可以比得上。我們現代人非常幸運,由於教育普及、科技進步,我們多半有能力自己擁有一部聖經,以便隨時閱讀。一九四三年,教宗庇護十二世鼓勵研讀聖經,使得天主教徒,有更開闊的空間研究和解釋聖經。

 

 聖經與其它書籍不同之處,在於它的作者是上主。聖經的價值不在書的本身,而在於它是有生命的、它叫人認識了真理、它讓我們透過真理又認識了天主與耶穌基督。淺顯易懂的字句,除了表達出天主對世人的關愛、仁慈外,並可由此認識天主的恩寵、賞賜及大能。再藉著祂的啟示,讓我們認識了生命的意義、生活的智慧,所以這是一本“活”的書。

  

聖經是一套叢書

提到聖經,我們通常會認為那是一本書。可是聖經並不只是一本書,而是集合了許多本書而成的。如果說聖經是一座小型圖書館,或說是一套叢書,也許更恰當。「聖經」這套叢書共有七十三卷書,文體與風格各異,是由不同的作者在不同的時候寫成的,前後共歷時一千三百多年。

 

聖經分為兩大部份

聖經是天主以「靈感」推動人寫成的。分為兩大部分; 第一部分有四十六卷,叫做舊約,是比較長的一部分。所謂「約」,顧名思義,就是指一種約定。 舊約記載的是天主與祂的選民──以色列人所立的神聖盟約。 舊約原本是以希伯來文寫的,而且受到猶太教徒及基督徒的尊敬。目前在神學及教理傳授上的一項新趨勢,是以「希伯來聖經」來稱呼舊約。

聖經的第二部分叫做新約。這一部分記載的是耶穌基督的一生以及初期教會的情形。新約一共有廿七卷,是在將近一百年的時間內,以通俗希臘文寫成的。

 

聖經包含各種文體

在圖書館裡,可以看到各類書籍,如傳記、小說、歷史、兒童故事、戲劇等。聖經也是這樣,在這套叢書裡,包含了各種不同的文學類型,這是聖經最獨特的一點,有時也會令人感到不解。聖經中包含了英雄的事蹟、法律條文、 先知文學、訓誨、箴言、寓言、傳奇、比喻、讚美詩及書信,這是我們在讀每一卷書時必須記住的,因為讀詩與讀史書的方法並不相同。而人們對這兩種文學類型的了解及詮釋,也都視作者的寫作意向而有所不同。

舉個例子。人們對約納書就常常產生誤解,也經常解釋錯誤。很多人懷疑約納在鯨魚腹中過了三天,怎麼還能活著呢其實作者並不是要記述真有其事的歷史,而是在寫一篇寓言。作者想藉象徵性的語言,改變當時人們認為天主只愛以色列人的狹窄心態。作者希望表達和肯定天主對所有人的愛,因此約納書的重點是要讓讀者學到一課教訓,而不是這故事的架構。我們若能了解這是一個故事,而不是一個名叫約納者的紀事,就能幫助我們更欣賞其價值。

 

天主藉著聖經作者對我們發言

由於聖經有這麼多種不同的文學類型,因而證實了聖經是在天主「靈感」 的推動下寫成的。正如我們在一天裡,會使用許多不同的談話方式與外界溝通;同樣地,天主在透過這些聖經作者對我們說話時,也會使用不同的方式來傳達訊息。身為基督徒的我們,相信整部聖經都是在天主靈感的推動下寫成的。當然,這並不是說聖經是天主所口述的,而是說天主聖神引導著詩歌、歷史、預言和書信等等的寫作。在天主發言及聖經寫作的過程中,即資料的回想、收集和改寫等,聖神都是幕後的推動者。透過此一過程,我們可以確定天主的訊息真正以祂所希望的方式傳達給了我們。聖經是天主與人共同寫成的;是用人的話語來表達了天主的聖言。

聖經的整個寫作過程,都是受到天主靈感的推動,藉著這靈感的推動,在聖神帶領下的以色列民族和初期基督徒開始反省他們的歷史,從他們的歷史中看見了天主的自我啟示;於是,透過有特恩的成員,以他們對天主自我啟示的了解,將這些歷史加以保存、選擇、修改、編排,最後終於行之於文字。

 

天主與人類間的關係

天主與祂子民的關係,是一種不斷發展的關係。每一種的人際關係莫不如此 。就拿父子關係來說吧。在兒子成長的各個階段,父親對兒子的談話會有所不同。天主對我們也是一樣。祂是逐漸把祂自己,以及祂的旨意漸漸啟示給祂的子民,以免人類承受不了。祂會適時地帶領我們更了解真理。因此在聖經中的各部分 ,天主對祂子民的吩咐似乎都不大相同。這並不是天主三心二意,而是祂的子民漸漸成長,所能接受的話,也隨著這成長而改變。過去適合的,現在卻不一定適合。天主在一定時間的文化架構中工作。例如古代以色列人對女人的看法, 是與當時近東的男子一樣,都認為女人是男人的財產,就像牛羊等牲畜一樣, 女人的功用就是生孩子。因此天主藉著聖經,一點一點地啟示給人類,使他們了解女性的尊嚴。(可參考弗5:21-33)

 

正典聖經

以色列人和初期基督徒的宗教文學中,並非全都可算是聖經的一部分。在諸多經過書寫或口傳而寫成的書籍中,只有某些書籍,因為其內容的獨特,而被特意挑選出來,並被承認那是在天主靈感的推動下寫成的,這些書籍對生命的意義都有深遠獨到的見解,可以看出的確是天主與人合作完成的作品。經過這樣挑選出來的書,我們稱之為「正典聖經」。所謂「正典」(canon) 就是「標準」的意思。這個挑選的過程也是在聖神的指引下進行的。在決定那些書應包含在聖經中時,其過程包括了歷史、傳統和神學。決定希伯來正典聖經的過程非常冗長複雜,不是此處短短的篇幅所能解釋的,我們只能簡單地說,主要是以猶太人較常閱讀的是那些書而定。 聖經的鑑定過程也是如此。有些作品因為可追溯到第一世紀末,是由宗徒親自傳下來的,因此教會承認那是在天主靈感推動下寫成的,因為這些作品反映了信友團體的真正信仰,也因為在團體中使用時,表現了其充滿聖神的特性。在公元第一世紀末葉,猶太人訂定了他們的聖經綱目,此後未再改變,在此聖經綱目之外的書,不論多麼有益,或是多麼能激勵人心,他們都不認為那是聖經。在基督徒方面,這個過程則是在公元第五世紀時大致決定的。

如果你有興趣更進一步地了解聖經,請參考下列 文獻:

♦ 梵二大公會議文獻: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10號

♦ 聖經十講(王敬弘、劉賽眉合著,思高聖經學會出版社)

♦ 聖經信箱(房志榮、王敬弘合著,光啟出版社)

♦ 聖經神學辭典(光啟出版社)

 

參考資料: 

Wcela, Emila. The Bible: What it is and How it Developed. NewYork, Pueblo Publishing Company, 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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