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康主教能那麼勇敢地為天主作證,甚至於到犧牲生命的地步,是因為他深深地認識天主的信實;他深深地認識真理的天主;他對天主的認識及敬愛迫使他以自己的信實為天主的信實作證。在這方面,力康主教有他的導師──耶穌!

耶穌來到世上以言、以行為真理的天父作證。耶穌邀請我們,也以我們自己的言行,同祂一起來為天父的信實作證。耶穌要求我們:是就說是,非就說非 (瑪5:37)。(2466)這正是天主在 第八誡 命中向我們作的要求:要為真理作證, 不可作假見證 !(出20:16)

現在,我要在黑板的左方貼出十三張字卡(教理講授人貼出字卡)。我們知道,這些字卡所指的行為都違反我們真理的天主: 偽證、虛誓、武斷、誹謗、誣衊、諂媚、說大話、諷刺、說謊、揭露真情、散佈祕密、侵犯隱私權、大眾傳播減低警戒 ...

教理講授人為每個行為略作解釋:

1.偽證是以違背真理的言詞,在法庭前公開地作假見證;

2.虛誓是在發誓的行動下所說的違背真理的話;

以上這兩個行為嚴重地違背真理,因為偽證與虛誓危害正義的施行,導至法官不公平的判決,促成無辜者的定罪,或被告者罪刑的加重,以及有罪者脫離法網 ;(2476)
3.武斷是在沒有充分根據的情況下,定別人的罪;

4.誹謗是在沒有客觀及健全的理由下,揭曉別人的缺點或過錯;

5.誣衊是以不真實的話,破壞別人的聲望(2477-2479);

6.諂媚是以奉承或逢迎的言行,認同並支持別人的惡行(2480);

7.說大話是說誇張或超出事實的話;

8.諷刺是有意輕視或惡意醜化別人的行為(2481);

9.說謊是在有意欺騙的意圖下所說的假話(2482);

其他違背真理的言行還包括:

10.給沒有權利知道事情真相的人揭露真情(2489);

11.散佈自己在保證守秘下所受託付的秘密(2490-2491);

12.藉大眾傳播工具,侵犯他人的隱私權(2492);

13.藉大眾傳播媒介,使接收者不易抗拒所傳訊息,或減低接收者對所傳訊息的警戒。

現在請同學聚成3─4人小組,每組派一位代表上台從黑板上十三張字卡中選一項,作為小組的討論題。討論的方向請包括:

1.為這項觸犯真理的罪舉個例子

2.這個違反真理的行為,為個人、為團體帶來什麼傷害?

3.我們該作什麼來避免冒犯這項觸犯真理的罪?

每組有 10分鐘的討論時間。之後,請小組代表上台作報告及分享。(若人數不足,不必討論每一項觸犯真理的13個罪,教理講授人可以大力鼓勵小組選擇:說謊、武斷、說大話、誹謗...,作小組討論題)

最後,教理講授人就小組的報告作歸納與總結:信實與真理的天主是給予生命的天主。當我們說謊或在沒有充分根據的情況下,定別人的罪,或在沒有客觀及健全的理由下,揭曉別人的缺點或過錯時,我們不能為給予生命的信實的天主作證,因為我們是在摧殘生命、破壞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和別人的生命。

如果要從黑板上的十三個觸犯真理的罪中選出一項今天青少年最常冒犯的罪,大家認為是那一項?(給同學機會回答)《天主教教理》說「說謊」是對真理最直接的冒犯。謊言打擊人的認知能力,使有權利認識真理的人陷入錯誤。謊言傷害人與天主,以及人與人的關係,謊言破壞人與人之間的信任。 (2482-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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