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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青少年聚成4-6人小組,教理講授人發給每組一張「十位名人」海報,請青少年在小組內快速地在每一位名人的名字旁邊,寫下整組在看了這名字後,心中所激起的感受 (1 - 3個感受 ) , 如 : 敬佩、厭惡、好奇 .... 3 分鐘後,請小組派代表上台展示海報並分享感受 ( 教理講授人於會前已將十個青少年皆知的名人名字寫在海報紙上,製成數張,如 : 青少年愛慕的歌星或演藝人員、教宗、爸爸、媽媽、奧運國手、新聞人物、歷史上的一位君王 .... ) 。 |
教理講授人就小組的報告作總結:人的名字,代表一個人。通常我們仰慕善人,唾棄惡人。 |
現在,請再聚成原先的小組,把每一位組員的名字寫在海報紙上 ( 若已無空位,可利用海報的反面 ) 。 請每一位同學在自己名字的旁邊,寫下希望別人當看見自己的名字時,激起的感受。2分鐘後,請小組派代表上台,展示海報並分享感受。教理講授人作總結:一般說來,我們希望別人能認識自己的美善之處;我們希望能得到別人的讚賞與尊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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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看,我們是不完美的人,我們都有缺失,可是我們仍希望得到別人的尊敬!天主呢?完全聖善的天主希望得到人類的尊敬嗎?從開始,天主就不斷地把自己啟示給人類,讓人能因認識祂的美善而敬愛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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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主所作的自我啟示中,有一項是很特殊的,那就是天主把自己的名字告訴了相信祂的人。就因為天主的名字是天主尊嚴的標記,而天主是聖的,天主的名也因此是聖的 (2143)。天主要求人 |
| 類尊重祂的名(2142)。人若尊天主的名為聖,人能得到救授、得到生命、得到幸福。因此,天主向人類頒發了第二誡--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出20:7;申5:11)。(貼出「 第二誡 」和「要 尊敬天主的聖名 」字卡) |
第二誡 |
| 有關第二誡的遵守,教會的教導說:除非是為了祝福、讚美,及光榮天主,人不應該在自己的言語中,引述上主的名 (2143)。天主是一切言語之主(2152),因此,在所有的言行中信友都應該尊敬天主的臨在(2152)。現在,讓我們一起研討,信友應該以何等的言行來尊上主的名為聖;又信友的那些言行妄呼了上主的名而違背了第二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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