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們命名時都很謹慎,而且一個人的名字是具有特別意義的。既然名字代表他一生中所扮演的角色,因此它也有可能因著個人的人格、地位或社會的變遷而改變。在聖經的年代中,「姓名」具體代表了人類真正的奧祕。在早期教會中,成年望教友在接受聖洗時都會取一個新的名字,以象徵在基督內的重生。長久以來用名字來稱呼一個人的方式,被視為一種親密程度的象徵。 實際上,「天主」這個名詞不算是個「名字」,它是一個指出至高生命的詞彙。當天主將祂自己啟示給梅瑟時,也將祂的名字同時啟示給他:「雅威」或「我是自有者」-就是指出天主是創造者,並象徵著祂與我們同在的稱謂。然而,若沒有了尊敬和敬畏,猶太人便不會讚揚這個名字,他們反會用「主」這個字,來承擔了在「雅威」名下的所有的神聖和奧祕。
天上的父親—天主,將「在萬名之上的名字」 授予了祂的兒子-耶穌。耶穌的意思就是「雅威拯救眾人」。耶穌是主,至高的主,祂是救世主,只有在祂死而復活之後,祂的跟隨者才瞭解到原來耶穌的名字告訴了我們祂是誰。在復活節的晚上, 門徒們告訴了缺席的多默說:「我們看見了主」(若二十:25)。 當多默知道耶穌是誰之後,他說:「我主!我天主!」(若二十:28)。 當若望認出站在提庇黎雅海岸上的那個人是復活了的耶穌後,便告訴伯多祿說:「是主」(若二一:7)。當門徒們在厄瑪烏,因耶穌擘餅而認出祂之後,遂即動身返回耶路撒冷和其他門徒們一同討論「主真的復活了」。(路二四: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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